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通过宪法修正案。今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工作思路,以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篇章,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法治工作的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省直机关法治宣传教育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
2.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新篇章这一主线,在省直机关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推动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宪法,不断增强宪法意识
3.深入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宣传好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宪法意识。
4.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加强新修订的宪法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
三、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定“四个自信”
5.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生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省直机关树立法治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6.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进一步落实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在省直机关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7.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提高机关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协助有关机构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等特色鲜明的依法治理活动。推进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建设。
8.实施多层次普法。丰富“法律六进”工作内容、形式和载体,不断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在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章和党内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9.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党章,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10.加强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结合省直机关实际,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党章一条例”,即《宪法》《监察法》《水污染防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等多种形式,普及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知识。
五、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构建法治文化建设高地
11.抓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法治文化惠民“三大工程”,强化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让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时刻感受到浓厚的学法守法氛围。
12.抓好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广泛发动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推荐和评选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法治人物和影响力大的法治事件。
13.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有效融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和德治的重要论述,按照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意见的相关精神,组织开展系列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繁荣法治文化,不断满足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推进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发挥好已有法治文化设施的作用。
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大力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14.抓住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抓住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和年终述法,积极推进考法述法结果运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学法用法纳入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内容,纳入机关文化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15.扎实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七、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6.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印发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和工作制度,强化普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17. 完善督导考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推动省直机关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细化考核标准,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督导和考核。强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增强考核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省直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的考核内容。
18.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活动。按照省普法工作的安排,对照“七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要求,开展“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和督查活动,找准问题,围绕增强工作实效,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积极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和成果宣传,大力宣传具有普遍意义的先进普法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19.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普法教育工作者队伍,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组织能力和指导水平。着力建设好法治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法治文化工作者、法治新闻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普法教育骨干队伍,发挥好他们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八、坚持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法治风尚
20.构建“智慧普法”工程。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以法治机关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为基础,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服务法治江西建设的新媒体互动平台。更好地运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21.推进全媒体普法。继续参与组织好江西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系列竞赛活动,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不断扩大普法活动的覆盖面,为江西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树立省直样板。
省直机关工委
2018年3月20日